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扩大基本医疗保险
门诊慢特病病种及优化部分病种
认定标准的通知
皖医保秘〔2023〕42号
各市医疗保障局,局各处室、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管理,更好保障参保群众的门诊医疗需求,现就扩大我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、优化部分病种认定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扩大病种保障范围。立足参保群众基本医疗需求,在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的基础上,将脊髓性肌萎缩症、β-地中海贫血、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、慢性荨麻疹4种疾病纳入我省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,执行统一的认定标准、门诊药品目录及基本医保报销限额。参保患者经认定符合病种标准的,可按规定享受慢特病门诊医疗保障待遇。
二、优化病种认定标准。结合临床诊疗技术发展、便民服务需求等,对前期已纳入门诊慢特病病种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、溃疡性结肠炎、银屑病等22种疾病,优化、简化病种认定标准,方便参保群众申请及认定。
三、加强经办服务管理。省医保中心、省医保信息中心及时更新门诊慢特病病种及药品信息数据库,供各统筹地区下载使用,督促指导各统筹地区、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编码对照维护。各级医保部门要加强门诊慢特病政策的宣传培训,组织医保经办机构、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。畅通线上、线下服务渠道,方便参保群众办理慢特病认定,及时获得各项医疗保障待遇。
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。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,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报告。
附件:1.新增病种及年度报销限额
2.新增病种认定标准
3.新增病种门诊用药目录
4.新修订部分病种认定标准
安徽省医疗保障局
2023年6月1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附件1
新增病种及年度报销限额
序号 | 疾病 | 居民医保年度 报销限额(万元) | 职工医保年度 报销限额(万元) |
1 | 脊髓性肌萎缩症 | 11.2 | 12.8 |
2 | β-地中海贫血 | 10.0 | 11.5 |
3 | 严重性春季角结膜炎 | 0.18 | 0.2 |
4 | 慢性荨麻疹(普通型) | 0.18 | 0.2 |
慢性荨麻疹(难治型) | 2.4 | 2.7 |
附件2
新增病种认定标准
一、脊髓性肌萎缩症
需经三级医院或当地最高级别医院确诊,并至少符合3、4两项之一。
1.临床表现为进行性、对称性四肢和躯干的肌无力,近端重于远端,下肢重于上肢,有时可见舌肌纤颤、手震颤;